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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7-31
西卫健函〔2023〕69号
尹峰委员:
您提出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创新校医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其中第三章第二十条提出: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第二十三条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目前,全面落实国家“乙类乙管”政策要求,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平稳转段过渡,保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是社会普遍关心,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但大多数学校仍面临校医配备不足、效果不佳的情况。为改善这一状况,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努力,想方设法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一)加大编制统筹和人员补充力度。为解决专职校医和保健人员不足问题,州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加大编制统筹力度,采取招聘或调动的方式配备校医、保健人员。目前,全州中小学共有专职校医33人、兼职 161 人,专职保健人员47人、兼职155人。
(二)开展“健康副校长”选聘工作。为全面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2022年3月,州教育体育局和州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健康副校长选聘工作,要求三县(市)卫健局对辖区内各学校选派,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由州人民医院选派,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幼儿园由州傣医院选派,西双版纳州允景洪幼儿园由州妇幼保健院选派。选聘的健康副校长均来自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工作在医疗管理岗位或临床一线,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工作经验人员担任。为规范健康副校长工作职责,州教体局、州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选聘医务工作者担任184学校健康副校长的通知》(西教体联发〔2022〕4号),对健康副校长定期到校开展工作进行要求。自此全州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健康副校长的配备已实现全覆盖。
(三)拓宽校医配备渠道。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市教育体育局、乡镇中小学积极协调卫生院选派兼职校医、指导学校开展卫生业务、疾病防控知识培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校医室、校医配备不足。中小学专职校医或保健人员配备比例仅17.48%,基层学校卫生工作困难较大。
二是校医从业意愿低。目前,校医在晋升前景、薪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普通医师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很多专业人员不愿从事校医工作,部分校医学历层次不高、业务技能相对较弱,不利于学校卫生工作发展。
三、对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视。保障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社会安定和谐团结和国家未来发展大计的重要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及全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今后工作中,州教育体育局和州卫生健康委将切实引导各地各校充分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艰巨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把学校卫生工作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评价,有效促进各地各校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组织协调医务人员到聘任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疾病防控等指导培训工作。进一步争取政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完善校医配备。
(二)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由县市教体部门统筹,乡镇卫生院选派兼职校医,在乡镇中小学医务室帮助学校开展卫生服务,教体、卫健2个部门共同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财政预算。
(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探索校医职级晋升通道问题,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工作,依托健康副校长协调安排校医参加辖区医疗机构主办的继续教育,提高校医的专业能力。
(四)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的指导,指导学校做好出现疫情的处置,畅通辖区医院急危重症绿色通道,为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俊 0691—2122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