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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卫健函(2022)84号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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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西卫健函〔2022〕84号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
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刘雁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孩政策背景下加强托育服务的建议》(第9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幼有所育”等方面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2021年6月,中共中央作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决策,明确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之一。
一、完善政策支持,推动社区托育服务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是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的有力举措。我州积极探索符合州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新模式,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72号)文件,我州积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可通过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将婴幼儿照护纳入社区服务范围,或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目前,因暂无在社区配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配建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下一步,各县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结合相关部门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做好用地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项目配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合理规划社区生活圈托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提升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水平,促进3岁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二、健全托育标准规范,发展多形式普惠托育服务
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社会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科学规划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面积、功能和装备结构,依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以及《“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托育机构建设指导指南等,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划。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西双版纳州人口增加14.81%,从全省看,十年间仅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常住人口实现双位数增长。大量的人口涌入,造成适龄入园的幼儿数大量增加。西双版纳州2021—2022学年,共有公办幼儿园128所,在园幼儿16915人,共有专任教师1349人,师生比已经达到1:13,已超过教育部2013年发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到1:7至1:9”的标准,由于我州公办幼儿园的教育资源有限,当前难以提供3岁以下幼儿的照护服务。州教体局将在做到满足3-6岁儿童入园的前提下,考虑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预计于2024年内在现有的公办园,选择1-2所幼儿园为试点园,通过减少小班入学班额,增设开办2-3岁的幼托班(或小小班)。同时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工作机制和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里及早规划、建设配套托儿园所并增设托幼班;鼓励具备婴幼儿照护功能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育儿服务需求。
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拓展业务范围或申请法人登记等方式,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受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限制,未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2022年,州妇幼保健院正在积极创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通过州级示范基地成功创建带动县市示范基地创建,逐步提升对各年龄段儿童的保健。目前,州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正在推进,待新院搬迁后,将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进行可行性调研后确定是否可纳入医院服务项目。
三、加强综合监管,提升托育机构服务水平
按照《云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举办托育机构须分类注册登记,审批登记后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指导托育机构加强规范管理、积极申请备案,目前我州注册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14家托育机构(其中景洪市9个,勐海县3个,勐腊县2个),共有托位1450个(其中景洪市580个,勐海县380个,勐腊县190个),幼儿园托班托位数190个,非营利性托位数300个,教职人员164人,共开设32个班级,占地面积5528平方米。
根据托育机构规模将迅速扩大和监管任务将快速增加的实际需求,不断加强对托育机构质量的督导和综合监管,增强管理力量,成立了由卫健、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对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发展需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督导监管工作,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监管机制。着重加强对各类托育机构环境安全、卫生保健、食品安全、人员资质、保育服务、教育质量等的督导监管,对有问题的托育机构及其服务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强化对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每年对取得资格的托育机构进行保健工作质量检查评估,着重对托育机构儿童保健、疾病预防、人员资质、保育服务、卫生消毒等的督导监管,对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定期进行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为婴幼儿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广大家长能够安心、放心工作。
感谢您对我州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霞 0691-214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