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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卫健函(2022)82号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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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卫健函〔2022〕82号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
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黄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州公办托幼服务发展,减轻家庭负担的建议》(第6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儿童托育是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切的民生大事。我州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托育机构发展缓慢、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不足、财政和全社会资金投入不足等发展问题和困难,亟待形成部门合力,引导支持社会和家庭广泛参与解决,积极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新模式,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精神,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业态。目前我州仅储备了一个普惠托育项目:三只小熊托幼服务(西双版纳)中心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下一步,我州有关部门将加强同省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汇报,按照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方向、支持内容和选项标准,以及国家关于债券项目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州直相关部门和三县市,认真做好托幼服务体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包装、储备和申报工作,协调完善项目申报各项前期条件,尽可能的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托育服务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是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定的有力举措。我州积极探索符合州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新模式,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提出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72号)文件,我州积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可通过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将婴幼儿照护纳入社区服务范围,或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下一步,各县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结合相关部门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做好用地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项目配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合理规划社区生活圈托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提升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水平,促进3岁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三、加强综合监管,提升托育机构服务水平
按照《云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举办托育机构须分类注册登记,审批登记后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工作要求,指导托育机构加强规范管理、积极申请备案,目前我州注册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14家托育机构(其中景洪市9个,勐海县3个,勐腊县2个),共有托位1450个(其中景洪市580个,勐海县380个,勐腊县190个),幼儿园托班托位数190个,非营利性托位数300个,教职人员164人,共开设32个班级,占地面积5528平方米。
根据托育机构规模将迅速扩大和监管任务将快速增加的实际需求,不断加强对托育机构质量的督导和综合监管,增强管理力量,成立了由卫健、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监管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对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发展需要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督导监管工作,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监管机制。着重加强对各类托育机构环境安全、卫生保健、食品安全、人员资质、保育服务、教育质量等的督导监管,对有问题的托育机构及其服务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强化对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每年对取得资格的托育机构进行保健工作质量检查评估,着重对托育机构儿童保健、疾病预防、人员资质、保育服务、卫生消毒等的督导监管,对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定期进行保健专业知识培训,为婴幼儿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广大家长能够安心、放心工作。
四、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课后托管服务,托管服务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于2021年9月1日起在全州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为教学周内的“5+2”即每周开展5天课后服务,每次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时间已经与学生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初步实现了托管的目标,但由于受学校校舍编制等因素限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还不能做到午托和供餐的要求,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和乡村小学目前已经实现校内供餐,但供餐的标准营养指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后勤保障能力。
学前教育很重要、很关键,承载了家长的期望、社会的热望和民族的厚望,州教体局将在做到满足3-6岁儿童入园的前提下,考虑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预计于2024年内在现有的公办园,选择1-2所幼儿园为试点园,通过减少小班入学班额,增设开办2-3岁的幼托班(或小小班)。同时,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工作机制和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里及早规划、建设配套托儿园所并增设托幼班,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育儿服务需求。
五、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教育资金保障
我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教育投入放在优先位置,切实把教育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每年按照600元/生.年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我州公用经费水平已达到省定标准。2021年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057.96万元,2022年预算安排生公用经费996.24万元。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按照《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云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从2019年起,财政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且在园幼儿超过30人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别按照3000元和15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分两年兑付。从2020年起,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上年度在园幼儿数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2021、2022年分别下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229.61万元和341.64万元。同时不断优化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感谢您对我州公办托幼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霞 0691-2149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