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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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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西卫健函〔2022〕81号
对州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12号
建议的答复
罗玉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编外医务人员待遇的建议》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洪公立医疗机构现有市级综合医院2个(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傣医医院),专科医院1个(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乡镇卫生院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3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爱国卫生运动指导服务中心1个(市老年人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有民营医医院17个、门诊部22个、个体诊所226个;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卫生所11个、医务室4个、村卫生室78个,全市医疗机构病床数3371张。
截至目前,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人员编制1565名。实有医疗卫生人员3304人(其中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550人,聘用编外人员1754人。)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299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1人、副高级职称200人、中级职称666人、初级职称2052人,未定级44人;全市共有常驻人口54.05万人,全市现有全科医生472人,每万人常驻人口拥有全科医生率为8.74人。
二、建议中所提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由上级财政承担一部分编外医务人员的工资费用,医院取得的收益可以更多的分配给每位职工,从而提升编外医务人员的收入”的建议。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58号)文件规定,各县(市)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发展及能力提升等事权,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承担支出责任,州级财政积极统筹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我们将指导监督各县(市)统筹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问题,在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时,重点向承担工作任务较重的一线医务人员给予倾斜。
(二)关于“合理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面积给予解决编制,或将医疗系统内现有编制进行适当调剂和重新分配,留住优秀医务人才”的建议。
我州已按《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对全州卫生院编制进行保障,并于2020年下达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事业编制各10名,纳入各县(市)事业编制总量管理,用于各县(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部用于传染病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急救等机构的编制保障。严格落实《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规定的编制数与辖区农业人口数1:1000的乡镇卫生院定编标准基础上,通过总量内调剂的方式,按照每个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不少于20名进行兜底保障。目前全州31个乡镇卫生院均已达到兜底保障要求。
按照机构编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问题应由用编单位向本县(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配。
附件:1.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凤 0691—2146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