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医院就这样被罚8万!竟是因为 没给辞职医师做这件事?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23

(信息来源:深圳卫生监督公众号

  体检这件事,相信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企业入职、在职都

要做体检离职了也要体检,你知道吗?放射工作人员离职需要做体检?

今年5月,龙岗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深圳百合医院的放射诊疗工作检查该医院配有CT机、医用诊断X线机、普通X射线机、全景机等放射诊疗设备

 

该医院现有两名工作人员从事放射工作执法人员在核对放射工作人员名册时发现现从事放射工作的两名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员证》

 

 

但曾在该医院从事放射工作的洪某

离职时没有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此,执法人员询问该医院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因

为洪某有事要回老家离职时就没有安排洪某进行体检

针对该情况

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医院警告

并处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醒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要强化职业病防治意识主动接受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维护自身权益医疗机构也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