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02

一天,小姚找到了好友小陈,想向小陈借用其私家车。小陈很爽快地叮嘱了几句,就把车借给了小姚。小姚自认为熟悉路况,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不小心撞到正在路边遛弯的杨先生,致其受伤。交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小姚应当对杨先生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借给其车的车主小陈是否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该事故中,机动车的使用人小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陈作为机动车所有人不存在过错,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遇到朋友借车的情况,那么借车给别人时也要注意,如果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或者存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则不能出借,否则也可能面临担责的情况。

 

 信息来源于:中国普法

 (2023年6月7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