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 (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3-07

西政办发〔202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50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缓解我州卫生健康领域高端人才匮乏、高层次人才少、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足和基层卫生人才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退休医疗卫生人才有益补充、示范带动作用,更好服务健康西双版纳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利用沪滇协作和东西部协作机制,依托我州区位、气候、旅游、人文等资源优势,吸引州内外优秀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州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全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引进“银龄医师”不少于35名。

二、引进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专业能力较强,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工作需要的州内外已退休的医疗卫生人才。

(二)原则上州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银龄医师”应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银龄医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的“银龄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原单位返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省内退休后在与原单位同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纳入引进范围。

三、引进方式

持续优化人才引进环境,创新拓展引才模式,吸引州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州服务。给予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银龄医师”自主权,用人单位可与“银龄医师”协商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可采取多种方式引进“银龄医师”。

(一)岗位聘用式:“银龄医师”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协议,双方约定权责及聘用期限。

(二)候鸟服务式:探索“旅游+”、“候鸟+”、“康养+”、“退休返乡”等引才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州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在我州边旅游、边康养、边执业。

(三)项目协议式:医疗卫生机构以特定项目协议的方式引进“银龄医师”,双方约定项目目标任务,采取项目工资制方式支付劳动报酬。

四、保障政策

(一)完善薪酬待遇政策。“银龄医师”在服务期内继续享受原退休薪酬和福利待遇。“银龄医师”在州内医疗卫生机构任职、兼职、合作,可通过项目薪酬、协议薪酬、专家服务费等方式获取报酬,按规定及合同获取奖金、成果转化收益等。鼓励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灵活的“银龄医师”薪酬制度,探索实行“银龄医师”年薪制或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用于“银龄医师”引进、奖励、科研及报酬支付的相关经费不计入用人单位绩效总量。

(二)做好健康服务。用人单位每年组织服务期在6个月以上的“银龄医师”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免费健康体检1次,优先享受州内外疗休养,并为符合购买条件的“银龄医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符合省级确定的高层次“银龄医师”在服务期内,可享受省内6家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医院绿色通道服务。凡在我州服务超过半年或在服务期内的其他“银龄医师”,服务期满5年内可享受州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绿色通道服务。

(三)落实“雨林惠才卡”待遇。对符合申领条件的“银龄医师”发放“雨林惠才卡”,享受相应的服务项目人才礼遇和人才公寓等政策。

(四)增强职业荣誉感。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国家级及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或人才奖项获得者等高层次“银龄医师”以及州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其他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银龄医师”,按医疗机构层级由州、县(市)人民政府颁发特聘证书,作为州、县(市)特聘医疗卫生专家。各县(市)要将“银龄医师”作为年度走访慰问重点对象。

(五)强化经费保障。州、县(市)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本级“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的经费支持。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支付“银龄医师”报酬、交通、住宿、健康体检等相关费用。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引进“银龄医师”可采取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等多种薪酬分配形式。

五、具体措施

(一)盘活“候鸟卫生人才”资源。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驻外招商机构、网格单位、物业公司、商会以及群众性文体活动团体等作用,多方式、多渠道广泛做好“银龄医师”招引宣介,梳理收集在我州旅居或有意向到我州旅居的退休卫生人才、以及我州在外工作的退休返乡卫生人才信息,及时将有意向加入“银龄医师”队伍人员信息向卫生健康部门反馈,纳入西双版纳州“银龄医师”资源库。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在“候鸟卫生人才资源库”中精准选择并联系对接。同时,充分发挥已聘“银龄医师”的宣传推介作用,吸引更多退休“候鸟卫生人才”加入我州“银龄医师”队伍。

(二)强化东西部协作机制。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机制,将“银龄医师”招引工作纳入与松江区卫生健康委的协作交流内容,通过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和相关医疗机构加强“银龄医师”招引宣介,力争招引一批松江区“银龄医师”到我州开展服务。

(三)发挥招才引智工作站作用。充分发挥全州各级招才引智工作站作用,重点做好面向北京、上海、珠三角、成渝等省市和地区的“银龄医师”招引宣介工作,多渠道宣传“银龄医师”招引政策及需求计划,收集并向医疗卫生机构推送“银龄医师”信息,搭建“银龄医师”与用人单位的对接交流平台。

(四)做好州内退休卫生人才宣传动员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银龄医师”招引政策宣讲作为对退休医疗卫生人才的必讲内容,动员鼓励支持州内退休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开展服务。

(五)用好省级招引平台。充分利用省级“银龄医师”招引平台,搭建用人单位与州内外退休医疗卫生人才的信息交流平台,借助省医师协会等行业协会,精准推送符合条件的退休医疗卫生人才到我州服务。

(六)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做好“银龄医师”政策解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加大“银龄医师”招引政策的解读、推介和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医保、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强化信息共享,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形成招才引智工作合力。各县(市)要结合实际,不断优化“银龄医师”招引的资金、政策保障,在冬春季定期组织城区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候鸟型“银龄医师”集中梳理和宣传推介,州卫生健康委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银龄医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价。

(二)强化考核管理。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银龄医师”工作实绩纪实测评,并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对“银龄医师”开展年度考核。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情况,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使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鼓励创新引领。鼓励各县(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优化“银龄医师”引进模式,为全州实施“银龄医师”行动创造经验做法,努力争取省级政策倾斜支持。

 

附件:西双版纳州“银龄医师”引进任务名额分配表

 

西双版纳州“银龄医师”引进任务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每年度引进“银龄

医师”任务数(人)

备注

1

景洪市

≧11

 

2

勐海县

≧6

 

3

勐腊县

≧6

 

4

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

≧6

 

5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

≧4

 

6

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

≧2

 

合计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