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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基本概况、人员信息、机构服务内容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11
一、简介
西双版纳州卫生监督所组建于2001年3月,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西双版纳州卫生监督所是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行使卫生监督职能的执行机构。履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赋予州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卫生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公共场所 、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 放射卫生 、学校卫生 、 医疗卫生 、消毒产品单位 、传染病防治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血液安全 、妇幼健康的卫生监督;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
核定人员编制1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在职在编11人(其中:副所长3人、卫生监督员6人、工勤2人)。
三、科室
内设1个行政职能科室及3个业务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许可审核科、综合监督一科、综合监督二科。
四、开展的服务(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卫生监督执法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州)颁发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负责全州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二)依法监督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负责制定全州学习、贯彻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规进行指导,对卫生监督人员进行卫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培训和考试。
(五)依法受理和审核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卫生行政许可报批发证和管理工作。
(六)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七)依法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控制和处理。
(八)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负责管辖范围内管理相对人的法规常识和卫生知识培训。
(九)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