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医疗卫生单位基本信息>>西双版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双版纳傣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概况、人员信息、机构服务内容(2024年)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03
一、基本概况
(一)法律地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前身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3年7月23日,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益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正处级卫生事业单位。2001年8月1日国家机构改革,变更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卫生检验中心”,具有独立的、可直接对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保证对开展检验检测工作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014年增设“云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西双版纳中心”。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人发〔2023〕14号)要求,2023年12月15日,整合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州卫生监督所职责,重新组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牌子,为州卫生健康委(州疾病预防控制局 )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领导,暂维持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处级机构规格不变,维持人员身份不变。主要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统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职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800432487481M,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机构,现注册资金为3014万元。
(二)组织结构
2016年8月2日,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西编办发〔2016〕54号),核定事业编制5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12个,其中行政职能机构2个、业务职能机构10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9名,其中正职12名,副职7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4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退一减一)。
2021年6月25日,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西编发〔2021〕22 号),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检验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干部管理权限调整为州委管理。核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处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党支部书记、主任1名(正处级)、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副处级)。
2021年11月,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收回州直事业单位工勤事业编制的通知》(西编发〔2021〕33号)要求,收回本单位现有的4名工勤事业编制。今后,州直事业单位不再核定工勤事业编制,不再新增工勤人员。工勤事业编制收回后,对现有在职工勤人员实行单列管理,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逐步消化,不占所在事业单位编制。
2023年12月14日,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西编复〔2023〕44号),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核定事业编制77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4名。
(三)硬件设施建设
现有办公用房面积3991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100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5%,主要有生物安全二级负压实验室2个(PCR实验室88.5平方米、鼠疫强度室156.5平方米)、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3个(艾滋病确证实验室186.2平方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32.2平方米、卫生微生物实验室121.9平方米)、万级洁净实验室1个(面积为22.5平方米)。仪器装备种类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95.8%(69/72),仪器装备台(件)数达到同级国家标准B类75%(204/272),检测能力达到同级B类标准49.6%(178/359)。
(四)主要职能职责
1.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2.开展科研项目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基因测序、疫苗研发、病毒分离鉴定等)。
3.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拟定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开展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事件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5.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6.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7.负责全州免疫规划管理,组织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负责辖区生物制品管理,实施预防接种工作管理。
8.开展病原微生物、毒物与化学污染物等实验室检测分析、质量控制与卫生学评价;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鉴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估。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为人群健康行为做技术指导。
10.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技术指导。
11.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疾病等专业技术服务。
12.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 放射卫生 、学校卫生 、 医疗卫生 、消毒产品单位 、传染病防治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血液安全 、妇幼健康等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13.承担卫生监督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
14.完成国家、省、州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结构
(一)编制结构
截至2024年9月2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有编制64名。其中:管理岗20名,专业技术岗40名,工勤岗4名。聘用编外人员5名。
实有处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党支部书记、主任1名(正处级),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名。其中:正职6名,副职8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事局关于核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西人专〔2009〕11号)文件,核定岗位数额:高级13个,其中:正高级3个,副高级10个;中级22个;初级由单位自主确定。
截至2024年9月2日,实有专业技术人员56人,具有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3人,初级及以下职称31人。
(三)学历结构
具有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53人,专科学历7人,高中以下学历1人。
(四)年龄结构
截至2024年9月2日,实有在编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6.50岁。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5.78岁。
三、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职责
本中心内设机构共12个,其中行政职能机构2个,业务职能机构10个。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州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本中心业务行政事务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协调各科各方面工作,处理所有对外公共关系事务;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基层党建及党务管理;承担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新发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等相关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等。
(二)后勤管理科
负责制定总务方面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经常检查与监督;负责办公用品、应急物资、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品等采购与管理;加强中心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编制预、决算,检查经费执行情况,完成日常经费收支与审核报销,搞好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各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对资金使用情况作出适时地分析与效益评估;负责中心各科室电子设备维修与服务;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做好水、电、房、地、车辆日常保障服务;做好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慢性传染病防制科
制定全州结核病防治、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结核病控制项目,负责结核病报告与登记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与督导等。
(四)性病艾滋病防制科
负责制定全州性病、艾滋病防治规划,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报告与调查研究;开展VCT门诊咨询服务;承担人员培训,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工作。
(五)疾病控制科
负责全州传染病监测和预警、预防与控制、疫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定防制规划、防病预案,宏观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六)卫生检验科
负责传染病和食品、饮用水等样品的理化、微生物检验、检测与分析;负责各种疾病控制机构检测检验技术的培训与指导,利用国内外先进检验技术,开展技术更新与研究,为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提供准确、公正的检测、检验数据。
(七)免疫规划科
负责制定全州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开展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控制,开展人群免疫抗体水平监测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故处理,负责生物制品冷链管理工作;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工作,扩大村级接种点信息化、网络化实施,加强个案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管理与考核,做好个案录入数量与质量控制等。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
负责全州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与管理;负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死因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审核与管理;指导完成省级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工作等
(九)地方病防制科
负责制定全州地方病预防控制规划,开展地方病监测与专题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地方病防制工作,对阶段性目标进行考核与评估等。
(十)寄生虫病防制科
负责组织落实全州寄生虫病防控及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工作的业务督导;指导辖区县(市)开展寄生虫病监测、暴发疫情处置、实验室检测分析等。
(十一)健康教育科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技术指导;结合疾病预防控制合作项目,开展好经常性健康教育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管理;收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动态,编发信息、简报;完成卫生宣传效果考核与评价等。
(十二)公共卫生科
负责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预防控制与调查;负责学生健康促进和学校卫生档案与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预防性监测与评价,开展学校卫生调查分析与研究等工作;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与放射病调查与监测;负责职业性健康检查与体检、职业病诊断、处理、统计、评价;负责放射卫生监测、评价与健康监护;负责对放射病与放射事故进行调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研究;开展全州营养学调查、监测,提供合理营养膳食;负责食品卫生学评价、技术咨询、食品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负责食源性疾患的预防控制和食品卫生的调查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