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2

——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统计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22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93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8150个,增长170.3%;产业活动单位16498个,增加9485个,增长135.2%;个体经营户78438,增加24682户,增长45.9%(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971个,占30.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885个,占14.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24个,占9.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3271个,占55.2%;住宿和餐饮业13837个,占17.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351个,占8.1%(详见表2-2)。

2018年末,全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9694个,比2013年末增加6951个,增长253.4%。其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6%,私营企业占85.5%(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72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17万人,增长17.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18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09万人,增加0.39万人,增长14.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1.64万人,增加1.80万人,增长18.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4.9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69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25万人,占15.3%;制造业2.04万人,占13.9%;批发和零售业2.02万人,占13.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99人,占46.7%;住宿和餐饮业3.33人,占22.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34人,占9.0%(详见表2-4A、表2-4B)。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5.7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6.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3.5%。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81.0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3.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6.3%

         2018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61.9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6.02%,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3.98%(详见表2-5)。


四、分地区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景洪市法人单位8701,占67.3%,比2013年末增加了11.8个百分点;勐海县2674,占20.7%,比2013年末减少了6.2个百分点;勐腊县1562,占12.1%,比2013年末减少了5.6个百分点(详见表2-6


五、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2018年末,景洪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39万人,占63.8%,比2013年末增加了0.4个百分点;勐海县2.84万人,占19.3%,比2013年末减少了0.2个百分点;勐腊县2.49万人,占16.9%,比2013年末减少了0.2个百分点。(详见表2-7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