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注“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

作者 :云南省统计局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21

各州、市、县、区统计局,省局相关处(室、中心、总队):

 “云南统计”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请各州、市、县、区统计局,省局相关处(室、中心、总队)发动全体职工关注,并掌握使用方法。

方法一:在微信客户端点击“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输入“云南统计”,出现“云南统计”后点击关注。

方法二:在微信客户端点击“扫一扫”扫描以下二维码,出现“云南统计”后点击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