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0


西经普办发〔2018〕17号

 

各县市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云政督通2018〕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1.州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

       2.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云政督通2018〕55号

(此页无正文)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州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

来文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来文字号

云政督通〔201855

处理号

政府办收文-201806239

收文日期

2018-09-12

文件份数

 

密级

公开

紧急程度

特急

分送情况

 

文件

标题

关于对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文事由:

 

拟办意见:

呈:永和副州长阅示

省政府督查室决定派出督查组,采取面询谈话、查台账、随机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16个地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于9月25日前完成。

拟:1传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四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按《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请州四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9月12日四经普督查工作培训会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督查,并按要求将报送督查报告。

3.请州统计局加强与督查组(第七组)的工作衔接,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明确1名联络员报省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

 (王彦 于 2018年09月12日 14:59:26)

 

领导批示:

承办情况:

经办人: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