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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度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0-24
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根据州委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有关要求和我局2017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现就我局党组中心组2017年度第三次集中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定于9月15日(暂定)全天组织中心组学习,上午个人自学,下午3:30至6:00在局五楼一会议室集中讨论学习。
二、参加人员
局班子成员,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
三、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云南日报系列评论员文章“转变干部作风,打造云岭铁军的系列评论”,全国统计改革发展务虚会议精神、中央《关于统计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相关材料。
四、会议议程
(一)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发言
(二)局班子成员交流发言
五、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与撰写心得相结合。班子成员、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结合学习内容和全州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撰写学习交流发言提纲,并在集中学习时交流发言。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学习人员要高度重视,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学习。
(二)局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学习材料收集,及时提供局班子成员、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班子成员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各科(中心)主要负责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发言内容重点围绕学习内容和业务工作实际,对如何抓好分管科室(专业)工作提出工作计划、措施或者前瞻性的工作探索。
(四)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需持分管领导批准的假条到局党组书记登记请假。
(五)参会人员务必于提前撰写发言提纲或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版)提交办公室,发言提纲将作为年度个人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考核的重要痕迹材料。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党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