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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14
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2008年8月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西双版纳州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137825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36平方米。 98.8%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 131291户,占97.2%;拥有2处住宅的2076户,占1.5%;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86户,占0.1%。
住宅类型主要为楼房。其中,居住平房的 52450户,占38.8 %;居住楼房的82565户,占61.2 %。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住宅为砖木结构的105034户,占77.8%;砖混结构的21431户,占15.9%。
二、饮用水
使用管道水的住户111046户,占82.3%。8166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6.1%;1461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1.1 %;23494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17.4%;99318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73.6%;2572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1.9%。
三、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柴草。其中,主要使用柴草的122749户,占90.9%;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6527户,占4.8 %;主要使用电的4742户,占3.5%。
四、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21123户,占15.7%;使用旱厕的3830户,占 2.8%;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110062户,占81.5%。
五、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86.7台、每百户拥有固定电话65.4部、每百户拥有手机82.3部、每百户拥有电脑0.3台、每百户拥有摩托车94辆、每百户拥有生活用汽车3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炊事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