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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10-21
一、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州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州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本部门(系统)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统计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在统计执法和统计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五)做好统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州普法办汇报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州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
3.积极参加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1.督促指导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党委、政府部门,将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课程教学内容,并配合派员进行讲授辅导。
2.在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编写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微视频、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结合平面展板、宣传栏等载体,向普查对象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落实国家统计局的各项普法宣传任务。
3.在州两会参阅材料《数说西双版纳》中编入统计法治相关内容,对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部门、企业统计业务培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4.利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