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18


2023年,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召开全州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分析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明确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23年西双版纳州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有序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二是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推动统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共召开各类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6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辅导2次,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质水平。着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配齐统计法治机构人员,举办全州统计法治、统计执法培训班,对三县(市)统计局分管领导,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及全州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全州统计系统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4人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得统计执法证。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统计执法干部,精心选派2名统计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及统计执法检查3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二)严格依法决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坚决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等情况发生,有效提升统计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二是制定关于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任务措施,持续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成果,持续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拓展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加强统计信息数据发布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以及机构设置,定期更新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公报等信息。2023年度,通过单位窗口网站公开信息188条。

(三)强化执法监督,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一是强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监管,制定《西双版纳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网报期间,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较大等情况的查询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失实的问题;日常工作中,加强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切实防范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2023年州统计局共开展网上数据查询770余条,深入实地核查430余户次;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认真研究制定2023年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方案,举办全州统计法治、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增强统计执法队伍的统计法治观念,提升履职能力及执法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全州共对71户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其中:州级执法检查18户,景洪市执法检查26户,勐海县执法检查13户,勐腊县执法检查14户,检查发现企业数据存在误差的,误差率均在10%以内,均已现场责令整改,经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检查结果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单位窗口网等平台公示。

(四)凝聚监督合力,多形式发挥统计监督效能。一是持续推动统计监督协同贯通,推动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责任清单》,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联合州纪委州监委、州委巡察办、州审计局、国家统计局西双版纳调查队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委巡察机构与统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积极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二是积极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通过公开举报电话邮箱,数据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形式,广泛收集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时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三是及时将《云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转发县(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制定《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制度》,规范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办理。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一是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统计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西双版纳州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分解》《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不断扩大社会宣传。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强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标语、布置展板、发放资料、现场互动等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以抓住“关键少数”的方式,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提升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意识。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6期,受教育人数达1065人。四是持续推进普法“六进”工作。通过到基层、到企业、到社区开展调研指导、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的契机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五是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在单位窗口网积极转发国家、省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召开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3次,受教育人数达120人次,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方式,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典型违法案例警示统计干部。六是积极参与法治线上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在线答题活动(第三季)和收看“普法强基在行动·争做法律明白人”全民学法大赛等,积极引导大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用法治力量开创新局面。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3年,州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吸引力不够,公众主动参与统计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统计法治意识依然淡薄,个别调查对象统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依法统计意识不强。三是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实战经验不足,办案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拓宽统计普法宣传新思路。以“八五”普法为契机,不断完善普法的长效保障机制,使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创新统计法治宣传形式,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持续提高统计法治工作的科学性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打实基础。

(二)提升统计执法检查高标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统计法为保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推动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规范化,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提高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服务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