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31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步骤

(一)统一思想,积极发动、梳理问题、出台措施(4月20日—4月30日)

局机关各科室、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实事计划”要求,深入开展实践活动。按照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单位、进网格责任区、进社区、下基层,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请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群众反映涉水问题较为突出的地方,走访服务对象、困难群众,听取对水利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制定单位“民生实事计划”、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党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职工(个人)“为民办事清单”明确职责任务和目标,确定实践活动的内容和措施,并于430日前报送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二)固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5月1日—12月底)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全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常态化开展此项实践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持续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责任单位:局党组、局机关各科室、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二、局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围绕我局工作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州水利局将以党史学习教育推动解决我州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涉水问题,按照梳理组织和推动办好以下三方面实事。

(一)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聚焦美丽河湖建设,深入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实河(湖)长责任,持续开展“河长清河”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河湖“清四乱”核查机制,拓宽河湖违法违规清理整治范围,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整治,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和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加强河湖巡查,严肃查处破坏河湖的违法行为;开展多部门河湖联合执法,严格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指导好各县市河湖治理保护开新局。(责任领导:李彦科,责任科室:河长水资源科,责任人:袁学友)

(二)提高饮用水保障率,修复部分灌溉设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及组织各县市开展部分灌溉设施修复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饮用水保障率。(责任领导:李彦科,责任科室:水旱灾害防御科,责任人:王勇)

(三)保障农村供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各县市解决好当前因旱造成的饮水困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对旱情严重区域派出工作组,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县包乡、乡包村、干部保群众”的抗旱保供水包保责任制度,发动群众抗灾自救,采取拉水送水行动解决弱势群体饮水困难、为民解渴。密切关注媒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核实整改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饮水安全的满意度。(责任领导:刘敦华,责任科室:规划计划农村水利科,责任人:蔡银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用心体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全党员干部职工要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心体会、悉心体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困,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问题。

(二)以上率下,办好实事。党组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表率意识,带头下基层,带头听呼声,带头为群众办实事,带头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要求,从日常工作中做起,在小事中改起,为全党员干部职工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三)扛实责任,注重实效。切实落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握正确导向,注重实际效果,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推进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确保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为民办实事“民生实事计划”“为民办事清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