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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28
7月14日下午,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州委副书记、州级河长制总督察杨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州长刘俊杰主持会议。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园区党委或管委会负责人,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在会上分别汇报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深化西双版纳生态州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我州解决复杂水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我州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主体,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落实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制度,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库生态新格局,闯出一条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好州委、州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确保2017年底全面建立州、县市区、乡镇、行政村、村小组五级河长体系;要全面完成加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尽快建立江河库渠名录,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江河库渠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要抓住关键核心,健全制度体系,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实化河长职责;要狠抓基础工作,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价体系,推进河湖库渠动态监管、水质监测、水域岸线管理信息化、系统化;要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督察体系、责任考核体系、激励问责机制和社会参与监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担河库之长、履河长之职、尽河长之责,压实责任,亲力亲为抓好相关工作;要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出台工作方案和制度政策,着力解决江河库渠管理保护的重点问题;要加强城乡统筹、水陆共治,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对江河库渠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