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澜沧江保护治理 景洪市全面落实“河长制”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3

6月以来,景洪市党政领导亲力亲为,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制定下发《景洪电站库区景洪段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上下联动,着重从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6个重点,积极有序地推进澜沧江流域各项整治工作,有效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20日,记者看到工人正在对违章占用澜沧江水面建盖的景洪市嘎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文化培训活动房进行拆除。此次拆除的违法建筑共分两层、1500平方米,要求在628日前限期完全拆除。对此,社区负责人表示支持。

根据《景洪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景洪市政府成立了景洪电站库区景洪段存在问题的整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从68日到127日,分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实施、检查总结4个阶段,重点对景洪电站库区景洪段存在的两岸毁林开荒、占用林地建房、农家乐污水排放、占地转运江砂、船舶非法运输、农家乐无证经营等问题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对涉嫌违规违建的建筑物坚决拆除,以此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护澜沧江两岸生态健康,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景洪市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清理整治常抓不懈,做到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形成常态化。避免清理整治后无人检查反弹,防止乱建、乱砍、乱搭等现象再次发生,巩固清理整治工作成果。

    作者 :李健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