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同志调研澜沧江干流强调全面落实“河长制” 为西双版纳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15

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同志调研澜沧江干流

强调全面落实“河长制”  为西双版纳

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在近期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后,612日,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同志以全州副总河长和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河长的身份,认真履行“河长”责任,在州委常委、景洪市委书记木崇根及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流域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乘船沿澜沧江干流顺流而下,从景洪港到关累码头,沿途察看了澜沧江两岸河道管理范围及水域保护范围内的岸线保护、开发、违章建筑、采砂、排污口设置、作物种植、经济林木,以及沿河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等情况,听取了州直、景洪市、勐腊县有关部门的治水情况汇报。

罗州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把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强化江河湖泊保护、事关长远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全面解决复杂问题的迫切需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紧抓实抓好相关工作,确保河长制扎扎实实得到落实。

罗州长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科学利用好资源,做好做足水文章。沿江各类开发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齐全各类手续,规模要合理,功能要完备,特别是要建设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私挖乱采等破坏河岸、河床,甚至危及航道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及时查处超标排放和无手续、不合法企业。沿江城镇、村寨,要做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不能向江内直排污水和倾倒垃圾。航行船只的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靠岸后在码头集中处理,同时船只要有燃油泄漏应急处理措施,避免污染江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河道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各项职责和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流管控长效机制,让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美景永存,为西双版纳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刚印发,罗红江州长就对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调研,为全州各级河长作出了表率,将有力推动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供稿,部分来源《西双版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