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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玉侯同志调研景洪电站水库指出全面落实河长制 为我州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7
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玉侯同志调研景洪电站水库指出
全面落实河长制 为我州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6月2日,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玉侯同志以全州总河长和景洪电站水库河长的身份,带头履行河长制责任,率领副州长吕永和、寸敏,以及州级有关部门和景洪市、勐海县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到景洪电站水库就库区管理保护情况进行调研。陈书记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不断开创江河库渠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我州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景洪电站于2009年全部建成,在我州境内的库区水面面积为22平方公里,河长66公里,州内集水面积3071平方公里。库区范围涉及景洪市嘎洒镇、勐养镇、景讷乡、允景洪街道办和勐海县勐往乡、勐宋乡,库区临水区域还有灰塘、莲花塘、江边下寨、安麻囡新寨4个村寨。库区有两个保护区,一是左岸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二是右岸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板河流域。目前,景洪电站库区的水质现状为Ⅱ类。
调研组乘船沿澜沧江干流实地检查景洪电站库区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陈书记指出,澜沧江不仅是西双版纳各族群众的母亲河,也是一条国际河流,其水质环境、区域环境的好坏,不仅关系着民生福祉,更关系着国际形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和《西双版纳州景洪电站水库库区保护办法》,主动对号入座,切实履行职责,把澜沧江流域保护好、治理好,永葆绿水青山。
陈书记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江河湖泊保护,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识必须到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党政领导要亲力亲为,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把各项工作抓到位、落实好;措施必须到位,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以最严格的标准查找存在的问题,以最严肃的态度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治水管水,做好水文章;责任必须到位,对河长制工作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情况要进行督查,对照责任清单逐一销号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当“甩手掌柜”。
我州州级河长一明确,陈玉侯书记就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开展巡河巡库,在一线调研部署安排江河库渠治理保护工作,将有力推动全州五级河长全面履行河长职责。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供稿)
来源:部分摘自《西双版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