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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水利系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7
5月16日,州水利局组织召开全州水利系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和省、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通报州级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县(市)水务局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河长制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0月11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今年的新年贺词中还特别指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3次会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进行了审议。各级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领会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要充分认识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及时推进。三是要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同步推进。各县(市)水务局要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时从有关单位、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明确负责人,组建专项工作组,尽快编制河湖库渠名录,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同时建立健全会议、督察、信息、考核等相关制度。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州对县、县对乡镇的河长制工作推进督导检查机制。要坚持定期督查与动态督查相结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并抓好跟踪督促。要加强对县(市)和乡镇开展河长制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为他们解难答疑。五是要统筹协调,靠前指挥。水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务繁重,大家要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任务,要突出重点,找准着力点,重点突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介入河长制工作,要把自己放到工作第一线,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建议各县(市)水务局局长每周亲自对本地河长制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
目前,我州河长制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州水利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7名同志到工作组,专职完成相关工作,州级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于5月10日上报州人民政府。景洪市水务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也成立了政府层面的领导小组,相关河湖库渠信息已录入、上图,初步建立了数据平台,能确保6月按时出台景洪市的《实施意见》。勐海县政府和县水务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了专职人员集中办公,相关基础工作已完成,能确保6月按时出台勐海县的《实施意见》。勐腊县水务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农场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河长制相关基础工作已开展,能确保6月按时出台勐腊县的《实施意见》。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