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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督导检查我州河长制工作情况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2
4月18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和俊带领厅长助理惠二青及省水利厅河长办相关同志一行,到我州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督导组重点围绕我州河湖库渠分级名录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组织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和执行、河长制主要任务实施等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查阅了我州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采取交流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州水利局关于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与一同参会的州环境保护局、州水文水资源局、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及我州河长办技术骨干们进行了交流座谈。
和俊副厅长要求,我州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扎实做好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要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要继续通过统筹保护管理规划,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好河湖库渠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行政监管与执法、全面改善河湖库渠水质和水环境。要加速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
据悉,为了全面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由厅领导分片联系督导检查各州(市)河长制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对进度滞后或存在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州(市),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