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利局积极开展河长制前期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2

201611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12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1731日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州(市)水利局要全面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必须打破常规,明确责任,特事特办,强化落实,确保2017年底前与全省同步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

州水利局高度重视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及时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专题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发的《实施方案》,充分领会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全面加强治水管水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了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落实。

220日,州水利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局分管领导和州水文水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州水文水资源局有关技术骨干为成员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点对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推进有关情况进行研究借鉴,学习研究国家和我省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要求、目标和重点,初步提出和建立我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重点内容、进度安排,协调开展河湖库渠分组管理名录编制等工作。

323日至24日,省水利厅在昆明举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培训班,州水利局派出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本局河长办主要业务骨干以及一市两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和河长办相关同志共15人参加了培训。会上,省水利厅主要领导部署了全省河长制工作,水利部专家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当前全国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省水利厅解读了《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送审稿)相关内容,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作了河长制试点经验交流,省水文水资源局和省水利设计院讲解了全省河湖库渠分组名录编制原则、方法和工作要求。通过培训,提高了认识,找准了方向,学到了方法,明确了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有效促进了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推进。

州水利局作为我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湖库渠代言人,将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主动担当,全面牵头组织推进河长制工作,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州水利局也将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行我州河长制实施工作,按照省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及时推进,同步完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