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河湖警长”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巡江护江行动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0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河湖警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作用,促进澜沧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67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联合水上分局、州河长办、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巡查小组,到澜沧江景洪段联合开展巡江护江行动。

巡查组实地查看了景洪水电站库区、澜沧江景洪段河湖保护治理情况及贯彻落实河湖警长协作机制情况,听取了有关部门河湖警长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工作站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巡查组强调,澜沧江因其一江连六国的独特地缘区位优势,被誉为东方多瑙河、地区黄金水道,治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澜沧江景洪段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明显,保护措施有力,河道干净,水质达标。但也存在一些非法捕捞、非法倾倒垃圾、非法排污等隐患苗头,各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巩固河道治理成果;要强化河流沿线监管,严禁污染环境、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行为,切实维护好江道生态功能;要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河流沿线群众环保意识,让西双版纳依水而生,治水而兴,因水而美。

巡查组要求,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一要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河湖治理实践,始终把河湖长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沟通协调,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二要用好河湖警长作机制,扎实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工作,做到真巡河、巡好河,确保河湖警长实体运作,取得实效;三要不断增强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以案为鉴、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认同和支持打击涉澜沧江流域水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的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