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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18年水利工程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5-24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18年水利工程
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水利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定于2018年6月下旬召开评审会议,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发下。
一、评审范围
州属企事业单位中,符合国家和省、州相关申报条件,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工程的在职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于申报评审范围。
二、评审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包括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资料(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4.单位法人身份证、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5.经省、州劳动执法部门鉴证备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6.所获奖项奖状及证书;
7.2018年初级资格评审名册(纸质和电子版),详见附件3。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5日以前。
地点:州水利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周帆 2145403
五、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十:“个人承诺书”栏中填写承诺语:“本人对申报材料已认真进行了核对。我郑重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并亲笔签名。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将录入诚信系统,三年内不得报名评审。
2.《评审材料一览表》(附件1)请贴于材料袋封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打印装订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
3.未尽事宜,由州水利局水利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负责解释。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18年5月21日
|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