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翎印象”建设项目10kV外线接入受电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12-26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西水诺许﹝202515

项目

名称

“澜翎印象”建设项目10kV外线接入受电工程

建设

地点

“澜翎印象”建设项目10kV外线接入受电工程位于景洪市江北街道、曼弄枫街道。新建10kV线路2回,线路起于110kV果林变电站,止于澜翎印象新建中心开闭所,线路长度约6.55千米(架空线路4.45千米、电缆线路2.10千米),线路起点坐标为100°5022.913E21°592.933N,线路终点坐标为100°5123.256E21°5942.308N。线路采用双回路架设。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yanshou100.com/

起止时间:2025121日至20251215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意见

生产

建设

单位

 称:景洪城投宏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801061590622H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兰北路14
电子信箱:344920063@qq.com

法人代表:刘敏     

授权经办人姓名:武新宇

联系电话:0697-6769999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
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
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
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
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