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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西水罚听公字〔2024〕第01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就西双版纳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在堤防违法建房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听证会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
听证会地点: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听证会方式:公开听证
二、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参与人名单如下:
本次听证听证会组成人员:
主持人:叶建国 职务:州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听证员:李元稀 职务:州水利局副局长
听证员:聂素娥 职务:州水利技术中心总工、州人大委员
听证员:杨家邦 职务: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主任
书记员:李龙 职务:州水土保持监测站技术员
书记员:杨缤岚 职务:州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听证参加人:周远景、王国兴、李勤龙、李正文、李怡、蔡珂卿、黄昌贤、万海涛。
三、听证会内容:办案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可在2024年9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者传真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叶建国 联系电话:0691-2123380
电子邮箱:bnsljbjs@126.com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景洪市嘎兰北路12号
六、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听证人、记录员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