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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随机抽查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12
勐海县水务局、勐海县浩淞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水政保〔2024〕2号),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按10%抽查比例随机抽到勐海县南朗河二级水电站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勐海县浩淞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勐海县南朗河二级水电站)
二、检查人员
州水利局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抽取的2024年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
州水利局河长水资源科:贾君红(25120018015);
州河湖事务中心:玉康叫(25120018024);
州水利局河长水资源科:李翠兰
勐海县水务局:1人。
三、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四、检查标准及内容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资管〔2019〕402号)、《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5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西双版纳州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西政发〔2012〕35号)等规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请勐海县浩淞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检查内容提前认真准备有关工作台账,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各项工作。
(二)检查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在州水利局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三)请勐海县浩淞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明确1名联络员,勐海县水务局明确1名检查人员,于7月16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及检查人员信息报州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翠兰 2123642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