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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05
李兴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沙河治理的提案》(第8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水利局对关于加强流沙河治理的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分管领导牵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科负责办理,专题组织研究该项建议的情况,并协同州生态环境局对建议中的问题开展了调研核实情况,2024年7月1日,州水利局分管领导、建管监督科负责人与提案者进行了沟通达成共识。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流沙河流经勐海县、景洪市,最终汇入澜沧江。由于流沙河流域范围内先期植被遭受破坏、工程侵蚀和水力侵蚀等原因综合作用的影响,部分河段因缺乏护岸存在周边区域的泥沙受水流冲刷后带来的大量泥沙,河床淤积情况日趋显著,严重削弱了流沙河作为勐海县、景洪市重要排洪通道的行洪能力,并且降低了河流水生态环境的涵养能力和净化功能,从而引发水质下降,恶化了河道的水生态环境,降低了生物多样性,需要通过采取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技术措施,逐步改善流沙河水生态环境,让流沙河形成“河畅”、“水清”的美好生态面貌。因此,加强流沙河治理是非常必要的。
(一)关于抓好规划制定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将云南省流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列入规划的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中,项目由州水利局积极督促指导勐海县水务局、景洪市水务局对辖区内流沙河进行分段治理实施。
勐海县《勐海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将勐海县流沙河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列入规划中的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目前正在进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项目资金支持。澜沧江一级支流勐海县流沙河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县发改局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81183.00万元。
景洪市已完成《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放项目(EOD)》的申报和立项工作,进入国家2022年第二批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投资金额296826.29万元,目前该项目结合景洪市流沙河治理防洪工程流沙河清淤疏浚正在实施,清淤疏浚工程建设范围从流沙河中老铁路道桥下起,至流沙河与澜沧江交汇口止,河道范围全长9km,建设内容为流沙河河道清淤、堤防建设、景观提升及照明。下一步将结合《景洪市防洪规划》进一步完善治理河段和治理内容。
州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1—2025年)》《西双版纳州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均对流沙河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现状进行了分析,并以突出问题为导向罗列了重点治理措施及建设项目。以重点流域规划为抓手,推动勐海县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配套污水管工程、勐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勐海县县城曼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编制完成流沙河勐海段、勐海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关于抓好源头治理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流沙河上共设有2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分别为勐海水文站省控监测断面、风情园大桥国控监测断面。2021—2023年,流沙河国、省控水质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优良,优良率100%,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州水利局将持续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引领县市开展“清理河流水质、清理水域岸线垃圾”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持续深化整治流沙河“乱占、乱堆、乱排、乱采”等行为,同时积极争取“水美河湖”建设资金,进一步打造水美、岸绿的流沙河综合环境。
州生态环境局将坚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流沙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及黑臭水体排查等专项行动工作,加强流沙河沿岸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糖厂、酒厂等重点排污企业监管,督促勐海产业园区(县城东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深化落实“河长治”,全力以赴“保好水”。
(三)关于抓好建设利用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勐海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澜沧江流域流沙河(勐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放项目(EOD)》等项目的实施,打造澜沧江至流沙河的旅游景观线,充分利用河岸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打造景观堤防,在完善城市防洪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堤防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通过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及后续的不断努力,流沙河流域的水环境、水生态将会得到大幅度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将得到大幅度改善。
感谢您对西双版纳州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