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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灌区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0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灌区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编制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现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灌区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编制服务单位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比选概况
1.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灌区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编制服务。
2.采购内容:
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的要求,针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灌区工程(一期)项目开展情况,对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期间及建设后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因子进行分析确认,分析和评估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频率,做好危害预防及计划准备工作,提出可行措施,防范、降低、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风险,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此,计划于近期开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灌区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编制服务工作。
3.预算金额:60.0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采购人所有要求止。
5.服务地点: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指定地点。
6.本次比选只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服务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能力(出具工程咨询备案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2022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检证明材料或纳税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6.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不含开标当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4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3月8日9:00至15:00。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15:00。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会议室。
4.开启时间:2024年3月8日15:00。
5.开启地点: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会议室。
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双版纳州水利局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地址:景洪市嘎兰北路12号
联系人:李老师 0691—229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