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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1
西水罚听公字〔2023〕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就左某某位于景洪市XXX号自建房涉嫌侵占防洪大堤 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听证会时间:2023年2月9日8时30分
听证会地点: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二楼会议室
听证会方式: 公开听证
二、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次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参与人名单如下:
听证会主持人:李 茜 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听 证 员:李元稀 职务: 副局长
聂素娥 职务: 副主任
杨文汉 职称: 高级工程师
记 录 员: 李 怡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听证参加人:调查人员(李正文、李勤龙)、当事人(左某某) 蔡珂卿(法律顾问)、梅强、黄昌贤
三、听证会内容: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可在2023年2月8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者传真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内容包括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地址以及代表该法人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姓名、年龄、职务和详细联系方法。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李正文 联系电话: 0691-2145972
电子邮箱: 475224907@qq.com
通讯地址:景洪市勐泐大道30号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六、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听证人、记录员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
行政机关名称
(印章)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