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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2022年度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30
州政府办公室: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6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州水利工作实际,现将西双版纳州水利局2022年度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主体
州水利局主要涉及到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作为我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权限监督各县市开展该项工作,积极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主体的信息公开责任,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强化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即履行等信息均公开到相关信息平台。
二、规范程序,加强过程管理
(一)统一发布平台,规范发布渠道
截至2022年11月,我州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采购)的项目共29个(公开招标18个,邀请招标11个),均已按权限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州级备案4个(均为公开招标),县(市)级备案25个(公开招标14个,邀请招标11个)。公开招标的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等网站进行(抽取),坚持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则,本年度,我州水利行业所有交易和信用信息均已通过上述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强化行政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完善全州水利行业监督体系。
2022年州水利局在全州水利行业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双管齐下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州本级及县(市)水务局均加大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对举报投诉事项组织调查处理。2022年度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未接到任何相关投诉举报。
2.加强诚信管理,建立违约清场机制。
州水利局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出台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对出现违约行为的企业及时清场,并报送州发改委及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生相关事件。
3.强化水利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一是根据《西双版纳州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西发改办体改〔2022〕2号),对2017-2021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①结合实际制定全州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西水建监〔2022〕1号),开展自查自纠。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③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对全州中型水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西水建监〔2022〕15号),并将工作方案、检查情况和结果在州水利局网站向社会公示。经检查,未发现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借用资质和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业务以及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的行为。
二是按照《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公管发〔2022〕4号)要求,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水建监〔2022〕24号),扎实开展全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1-11月共开展招标29件(公开招标18件,邀请招标11件),经过梳理排查,项目招投标工作事宜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负责,并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招标网上公布,未发现“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及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况。
4.加强水利行业评标专家管理。
一是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2〕460号)要求,根据《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以“平台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为原则,开展专家动态管理。目前我州现有水利行业评标专家38人(州本级18人,景洪市6人,勐海县7人,勐腊县7人)。
二是11月29日按照防疫要求采取视频会议形式举行2022年全州水利行业评标专家业务培训,重点围绕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知识进行讲解培训,提升评标专家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评标的意识,打造高质量的评标专家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紧密围绕上级信息公开布署,强化各交易环节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各相关交易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把信息公开当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透明的有力抓手,从代理机构的抽取到合同公开乃至验收,全程信息公开。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规范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久性的工作。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