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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公开征求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意见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1-13
根据州委、州政府对《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云发〔2021〕26号)的批示,州水利局组织对《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结合《西双版纳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起草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8日,为期15天。公众对《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西双版纳州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农村水利科。
联系人及电话:夏彪 0691-2123381、15894329265
电子邮箱:bngjnsk@126.com(主题注明“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建言献策” 关键词)
通讯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30号州水利局(封面注明“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建言献策” 字样);邮政编码:666100
中共西双版纳州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3).docx
附件2: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