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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18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41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点流域(区域)和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核工作。拟订年度水利投资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中央、省和州级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负责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河湖长制工作有关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州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4.负责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州水利系统行政许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文书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行使州政府公布保留的州水利局权责清单中所有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跨县(市)河库保护、河库采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岸线与堤防保护等方面涉水违法案件;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负责组织开展涉河库跨部门联合执法;负责县(市)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5.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协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开展有关国际合作。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归口管理水利行业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和农村水利科、河湖长制工作和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科、政策法规和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和机关党委。所属单位4个(不含本级),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监测站;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4.西双版纳州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本级);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监测站;
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5.西双版纳州大型灌区管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水旱灾害防御扎实有力。一是扛起抗旱保供主体责任,积极采取地下找水、天上要水、山泉引水、应急调水、全民节水等有效措施做好抗旱应对工作,全州投入抗旱人数34347人,累计投入抗旱资金386.2万元,共完成27件抗旱保供水工程,累计解决因旱饮水困难人口2.19万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组建抢险专家队伍、开展度汛责任人培训等提高防御能力,强化“四预”措施、充分应用“1262”机制和山洪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严格落实分级“叫应”机制提高山洪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加快推进今年新开工建设的1件河道治理工程建设、1件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和2座病险水库、5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2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现代化立体水网建设全面加快。一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95亿元(不含磨憨的0.9亿元),同比增长24.8%。二是有序推进重点规划。全州水网建设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取得州政府批复,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完成,景洪市城市防洪规划完成编制,具备评审条件;启动“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工作。三是谋划储备项目。向水利部申报了“10+6”2023—2030年计划实施水利领域储备项目10类33件(不含景腊灌区,景腊灌区单独申报),总投资80余亿元。四是景腊灌区工程(一期)项目紧锣密鼓推进。已完成可研报告审查,已取得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外事影响评价、文物调查报告等6个专题批复,完成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4个报告技术审查。五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景洪市景讷等3件中型灌区项目完成省级竞争立项审查,勐海大型灌区2001—2018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通过总体竣工验收。六是重点水源工程加快推进。开工建设景洪市茶园水库扩建、勐腊县田房水库工程,有序推进曼灯河水库扩建、勐阿水库等12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七是两个“三年”行动项目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全部完工,待竣工验收,共新建和更新改造供水工程167处,受益群众15万余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有序推进,已开工自主建设的2个县(市)项目;总投资6.49亿元的勐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已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
(三)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一是贯彻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监管,科学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共征收水资源费1428.37万元。二是加强地下水管理,组织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封堵封填非法地下水井905口。三是抓实行政审批工作。全州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7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61.17万元。四是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50.36平方千米,占目标任务的92.81%。五是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2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全部开工,2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六是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建设完成8个绿美河湖项目,新增绿化面积17.58万平方米、绿化长度17.25千米、乔木植树量11752株,完成投资1312.06万元。
(四)河湖生态治理保护不断加强。一是压实管护职责,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会商会、河湖长会议725次,开展联合执法98次,印发总河长令2个、河长令6个。二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完成整改销号河湖库“四乱”问题30个,清理河道1918千米,清理垃圾1448.6吨,拆除违规建筑物2万平方米;完成水利部推送582个图斑复核,认定为“四乱”问题52个,目前完成整改19个。三是完成州级12河2库第二轮健康评价方案编制,同步启动第二轮12河2库“一河(库)一策”方案修编。四是动态复核493条河流河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完成河湖名录梳理复核并通过省级审核270条。
(五)水利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构建水库运行管理矩阵。持续推进全州167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模式改革,完成4座中型水库运行管理标准化省级评价,完成小型水库维修养护93座;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1座、正在建设1座,4件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已完成,稳步推进2件小(2)型水库降等工作;完成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2家、农村小水电站3家,向省级申报小水电站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1家。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验收工作,验收面积91.42万亩,占耕地有效灌溉总面积82.55万亩的111%。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完成2024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作。
(六)行业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一是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和评价,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协作机制,持续水土保持、河道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开展执法检查176次,取缔非法采砂点5处,销毁采砂设备7套,查处非法采砂行为3起,行政立案调查3件,处以罚款1万元。三是推行“放管服”,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截至目前,共受理并审批行政许可23件。四是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2个。五是层层压实国家安全和保密责任,抓实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行业扶贫工作,参与强边固防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创文创卫、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信访维稳、民族团结进步、档案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持续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党组会学习1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二是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措施》,各党支部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全面加强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三是扛牢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印发责任清单、防控清单、任务分解、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方案,建立联系指导县(市)水务部门行风建设责任清单,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是以“转作风强素质 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为抓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常态化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8,693,790.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93,790.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41,341.59元,增长1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41,341.59元,增长11.3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新成立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增加人员16人,增加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2024年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一期)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8,693,790.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9,707.54元,占总支出的30.70%;项目支出26,814,082.83元,占总支出的69.3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07,652.09元,增长11.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3,700.46元,增长3.97%;项目支出增加3,453,951.63元,增长14.79%;无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新成立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增加人员16人,增加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2024年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一期)项目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79,707.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60,918.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8,788.59元,占基本支出的7.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14,082.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000,000.00元。
1.西财农发〔2023〕266号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西双版纳州节约用水工作经费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非常规水源利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机关建设,节水型高校创建,深化水价改革相关工作支出。
2.西财行发〔2024〕462号“一河一策”方案修编经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滚动修编“一河一策”及河湖健康评价方案。
3.西财农发〔2024〕6号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339,424.00元,主要用于对接协调国家、省、州、县相关要素保障部门,全力推进景腊灌区工程(一期)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相关支出。
4.西财农发〔2024〕209号大灌中心办公楼维修经费支出13,159.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维修大灌管理中心办公楼支出。
5.西财农发〔2024〕6号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231,100.00元,主要用于水投公司支付解除合同涉诉律师费、诉讼费支出。
6.西财农发〔2024〕45号水投公司解除合同涉诉律师费及诉讼经费支出80,399.83元,主要用于以下工作: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组织开展澜沧江联合执法,全力推进爱国卫生“清垃圾”专项行动,清除江、河、水库等水面及水域周边裸露垃圾。配合州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州级河长巡河,配合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河长制督察,促进各级河长履行护河、管河、治河的责任;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聚焦“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任务。
7.西财建发〔2024〕104号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2024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腊灌区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服务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及服务。
8.西财农发〔2024〕160号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2024年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腊灌区工程主体报告勘察设计及水利、环境影响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及服务。
9.西财建发〔2024〕120号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一)期2024年第一批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腊灌区工程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工程建设用地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等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专题报告编制及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93,790.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941,341.59元,增长11.34%,完成年初预算的340.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3,37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退休1人,减少养老保险等费用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1,01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一个事业单位,增加人员16人,增加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5,364,66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0%,完成年初预算的435.3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动态和监督工作,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西双版纳州节约用水工作、“一河一策”方案修编、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一期)项目前期工作、大灌中心办公楼维修、水投公司解除合同涉诉律师费及诉讼、河长制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6月新成立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增加人员16人,增加人员工资;增加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一期)项目经费、“一河一策”方案修编经费和水投公司解除合同涉诉律师费及诉讼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4,7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主要用于2024年新成立一个事业单位,增加人员16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800.00元,决算为77,97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062.72元,下降33.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75,704.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09%,完成年初预算的47.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0.00元,决算为2,2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5.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923.72元,下降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39.00元,下降48.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139.00元,下降48.4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1,800.00元,支出决算为77,97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062.72元,下降33.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75,704.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0.00元,决算为2,2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合理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下乡次数和下乡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923.72元,下降3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39.00元,下降48.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合理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下乡次数和下乡人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出行计划,无预算,无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动态和监督、水法律法规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西双版纳州州本级节约用水工作、全州防汛抗旱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州水库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景腊灌区前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部、省水利厅及其他相关部门到我州检查工作、调研、协调相关业务工作,县水务局到我单位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788.59元,比上年增加40,283.16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均比去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咨询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资产总额48,368,806.07元,其中,流动资产869,138.91元,固定资产1,472,431.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000,00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27,233.8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581,838.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8,143.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39.00平方米,账面原值578,803.1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152,5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840.40平方米,账面原值1,732,012.2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4,712.6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04.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04.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04.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37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4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