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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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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点流域(区域)和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组织指导重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核工作。拟订年度水利投资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中央、省和州级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负责州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河湖长制工作有关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州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4.负责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州水利系统行政许可工作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文书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州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全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行使州政府公布保留的州水利局权责清单中所有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跨县市河库保护、河库采砂、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岸线与堤防保护等方面涉水违法案件;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负责组织开展涉河库跨部门联合执法;负责县市水政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5.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指导协调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开展有关国际合作。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归口管理水利行业计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和农村水利科、河湖长制工作和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科、政策法规和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中心;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水利规划各项工作。一是全面分析高质量发展基础和需求,合理确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抓紧组织编制《西双版纳州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二是适时推进《西双版纳州数字孪生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为水利决策管理提供前瞻性、科学性、精准性、安全性支持。
2.突出重点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申报水利国债支持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6月前开工建设。二是全力以赴,按照水利部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景腊灌区工程前期工作,筹措好主体报告和各项专题报告同步推进,确保2024年10月前开工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列入“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的曼么耐水库扩建、班章、瑶房河、查乐等4件中型水库,以及勐海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其余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3.全力推进“全域全要素资源整合”模式落实落地。认真学习“两手发力”先进经验,强化高位推动和水利项目包装,多渠道筹集资金参与水利项目“投融建管营”全生命周期运作,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4.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一是建立投资项目清单,压实投资任务责任,提前做好调度分析会商,全力指导做好统计报数工作,力争实现2024年一季度“开门红”和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健全库塘蓄水定期统计、分析研判制度,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一库一策”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用水需求。三是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抓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程监管和绩效监控,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
5.抓牢抓实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水利设施、重点河段度汛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县级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工作,完善预报措施,确保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指令及时传达;强化会商研判,加强预警响应联动,压紧压实各级汛防责任人责任,确保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大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
6.抓好河(湖)长制工作。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全面落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河湖监督检查的意见》《西双版纳州河湖保护治理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两机制两方案”,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全力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编制27名。在职实有50人(由于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减州水利局行政编制,故在职实有人数大于在职人员编制),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50万元,增长2.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2023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6.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6.1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4.50万元,增长2.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2023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6.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5万元,下降0.8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1人,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5万元,增长213.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2023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订阅报刊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订阅报刊等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2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9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8.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事业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423.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10.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前期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西双版纳州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相关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9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水土保持监测站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12.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114.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13.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140.22万元,主要用于:(1)保障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2)河长制工作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8.9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1.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不达标的住房补贴。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18万元,较上年增加2.30万元,增长12.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8万元,较上年增加2.30万元,增长122.34%,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正在全面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景腊灌区工程相关工作,2024年正值前期工作至开工阶段,涉及部门多,现场踏勘多,移民安置调查多,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巡查多,故2024年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5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配合州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州级河长巡河,配合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河长制督察,促进各级河长履行护河、管河、治河的责任;2.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强化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运用信息平台,推动水质、水量、水生态等信息共享,推进河(湖)长制基础和空间数据核查更新,推动卫星遥感与河湖“四乱”问题动态监管;3.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常态化、规范化;4.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鼓励社会义务河(湖)监督员、护河员和民间河(湖)长主动参与河流保护治理;5.加强河(湖)长培训。组织开展各级河(湖)长及河湖保护志愿者培训,邀请上级专家开展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美丽河湖建设、依法行政等专题培训,创新现场观摩、实地操作、视频培训等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6.规范、维护、更新和运用好河长制公示牌。
西双版纳景腊灌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西双版纳州大型灌区工程可行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65.65万元,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0.64%,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局机关退休2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西双版纳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7.38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增长47.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比2023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2.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监测站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5.39万元,比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用于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比2023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3.西双版纳州河湖长制事务中心2024年日常公用经费9.02万元,比上年增加2.94万元,增长48.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用于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比2023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资产总额178.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92万元,固定资产81.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4.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24.3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4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