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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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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发布全州水资源公报。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西双版纳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州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承担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配合水利厅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和农村水利科、河湖长制工作和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科、政策法规和水土保持科(行政审批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河湖长制事务中心;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项目谋划与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水务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抓紧办理项目审批前置要件,在“十四五”中期调规前,抓紧谋划储备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形成投资实物,确保资金到位即可开工,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2.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筹措及使用。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补助的同时,全力抓好投融资工作,用好金融支持水利建设项目政策,进一步加强与省建投集团投融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水利项目建设。
3.坚决落实防汛工作责任。紧盯水利设施重点隐患区域,开展排查整改,抓实水库安全度汛、值班值守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切实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及防御指导工作。
4.抓好河(湖)长制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认识治山、治河、治水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河湖长制经费申报,推进问题在水体,根子在岸上的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和综合治理,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5.认真抓好其他水利重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27名(含参公)。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8万元,下降0.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支出,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1.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1.6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1.64万元(本级财力1111.6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68万元,下降0.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支出,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1.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111.64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万元,下降0.2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支出,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69万元,项目支出15.9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0.24%。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5.6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3.98万元,增长10.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均比2022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3%,比2022年预算增加113.86万元,增长12.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均比2022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2%,比2022年预算减少12.34万元,下降13.1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用于2023年增援一线突击队充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人员和强边固防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9%,比2022年预算增加6.52万元,增长100.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增援一线突击队充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人员和强边固防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比上年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5%,比2022年预算减少4.06万元,减少87.1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政府采购购置的办公设备比2022年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3个,安排15.95万元,如:1.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专项经费5.00万元;2.河长制工作经费10.00万元;3.西双版纳州州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造价咨询专项经费0.95万元开支。比2022年预算减少106.66万元,下降86.9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压缩支出,特定目标项目类安排的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订阅报刊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订阅报刊等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1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2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4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事业单位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45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10.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89.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水土保持监测站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11.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0万元,主要用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专项经费的各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0.95万元,主要用于西双版纳州州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造价咨询专项经费的开支。
13.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安全监督113.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14.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121.01万元,主要用于:(1)保障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2)河长制工作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0.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3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6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7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7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8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
印刷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咨询费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95万元)。
水费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1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万元,项目支出7.69万元)。
维修(护)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租赁费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40万元)。
培训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8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1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61万元)。
劳务费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9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6.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99.85万元,下降93.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中的政府采购预算比2022年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88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下降3.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2022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万元,较2022年减少0.20万元,下降9.6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降低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杜绝不合理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0万元,较2022年减少0.40万元,下降2.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2.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减少用车次数,厉行节约,持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15.95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1.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配合州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州级河长巡河,配合总督察、副总督察开展河长制督察,促进各级河长履行护河、管河、治河的责任;2.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强化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运用信息平台,推动水质、水量、水生态等信息共享,推进河(湖)长制基础和空间数据核查更新,推动卫星遥感与河湖“四乱”问题动态监管。3.全面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常态化、规范化。4.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鼓励义务河(湖)监督员、护河员和民间河(湖)长主动参与河流保护治理。5.加强河(湖)长培训。组织开展各级河(湖)长及河湖保护志愿者培训,邀请上级专家开展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美丽河湖建设、依法行政等专题培训,创新现场观摩、实地操作、视频培训等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6.规范、维护、更新和运用好河长制公示牌。
西双版纳州州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造价咨询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0.9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西双版纳州州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审核合同约定的内容。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专项经费: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全州征收水资源费800万元以上;加大水资源、河长制、节约用水宣传,提高群众节水意识;推进实施《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水资源监督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开展重点工作及重点用水户监督检查5次,加强定额管理及用水计划管理,推进节水评价,推广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源利用,完成对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成州级自查报省人民政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66.07万元,比上年减少8.91万元,下降11.88%,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的办公费、差旅费、水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比2022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西双版纳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5.00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下降43.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于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2.西双版纳州水土保持监测站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4.77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24.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于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经费支出。
3.西双版纳州河湖长制事务中心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6.08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下降26.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于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比2022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福利费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水利局资产总额7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0万元,固定资产53.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3.00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9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1.43万元、受托代理资产增加1.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6.4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011034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