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豪庭建设项目许可公示表(西水许(2016)18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2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数据标准
序号 中文名称 类型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西水许〔2016〕18号  
2 项目名称 观澜豪庭建设项目  
3 审批类别 普通  
4 许可内容 1、同意项目采用Ⅰ级防治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18年。
2、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60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9.78公顷,直接影响区0.82公顷。
3、基本同意本项目的土石方平衡分析。本工程共开挖土石方66.86万立方米,回填总量27.62万立方米,弃渣39.24万立方米运至曼听·曼弄金湾护堤景观项目区作场平利用。
4、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9.78公顷,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9.78公顷,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为3.58公顷。项目不采取防治措施情况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438.39吨,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87.88吨。
5、基本同意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
6、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714.8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措施的投资1619.26万元,新增投资95.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37万元。
 
5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801662649888W  
7 组织机构代码    
8 工商登记码    
9 税务登记号    
10 居民身份证号  
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谭正良  
12 许可生效期 2016/08/31  
13 许可截止期 2018-12-31  
14 许可机关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15 当前状态 0  
16 地方编码 532801  
17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6/08/31,08:00:00  
18 备注 许可生效期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在2年期满30日前向本机关申请延期,2年期满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行政许可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