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准予勐腊县勐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16

县水务局:

《勐腊县水务局关于对云南省勐腊县勐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的请示》(腊水请〔202319号)收悉,本机关于2023512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决定对勐腊县勐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项目代码2305-532823-04-01-356575)。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你单位送达《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云南省勐腊县勐润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界满30日前向本机关申请延期。项目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行政许可自动失效。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35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