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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准予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5
西水许〔2022〕15号
勐海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向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提出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020-532822-76-01-025258,本机关于9月23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补充完善后的《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合适,基本符合报告编制大纲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决定准予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