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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水利厅关于下达审批发证取水单位2024年取水计划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05
勐海县大型灌区管理局、勐海县浩淞水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南朗河二级电站)、勐宋水库管理所、勐海县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勐满水库)、黄草岭水库管理所、景洪市水务局(凉水箐水库)、景洪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实施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水资源〔2014〕360号)等要求,结合西双版纳州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各取水户实际年度用水情况,用水定额,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用水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取用水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届满的取水单位,需要延续的,请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