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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关于开展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公示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8日起,对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重点审计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政策目标落实及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5年2月8日起,预计4月15日结束现场审计工作。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由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娜(行政执法证号:25120026001)担任,副组长由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艺(行政执法证号:25120026026)担任,成员包括王丹丹(主审,行政执法证号:25120026029)、赵滨(行政执法证号:25120026016)。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王丹丹 13759274799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303办公室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州审计局办公地点:景洪市园林巷9号(邮编:666100)
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691-3990631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