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67日起,对2020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0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将追溯至以前年度或本次审计时,相关事项将延伸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预算编制和调整情况审计1.预算编制情况。2.预算调整情况。

(二)预算执行和支出结构情况审计。1.预算执行情况。    2.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情况。

(三)专项资金和存量资金管理情况审计。1.专项资金管理情况。2.存量资金管理情况。

(四)项目库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1.项目库管理情况。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情况审计。1.国有资本预算编制情况。2.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情况。3.国有资本管理情况。

 现场审计时间

202167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

工作日。

 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吕玉昆    行政执法证号:YBN03384

审计组成员:蒋福萍    行政执法证号:YBN03397

刘莎紫荆  行政执法证号:YBN03400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吕玉昆    13988188858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西双版纳州财政局205

 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审计局办公地点:景洪市园林巷9号四楼(邮编:666100

监督电话: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691-2128786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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