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公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2023312日至428日,对勐海县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勐海县共筹集到位帮扶资金53 927.85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9 570.54万元统筹整合其他财政资金    37 042.31万元(整合衔接资金14 354.27万元)、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7 315万元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帮扶项目353个。

    “十四五”期间,勐海县计划建设实施现代化边境小康村12个,截至2022年底累计投入资金22 824.38万元,其中:省级整合保障资金19 024.45万元、其他来源资金3 799.93万元。2021年、2022年分别启动实施项目107个、170个。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勐海县通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大产业帮扶、抓实就业帮扶、深化东西部协作等措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立足“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责任目标,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勐海县仍然存在滞拨财政资金、已标注资金未用于边境小康村项目、以拨代支、资产闲置、应付未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2个产业项目未与脱贫群众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

2.应收未收合作收益100 000,村集体收益得不到保障

3.5个产业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4.2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未能发挥资金效益。

5.资金闲置280 000元,未按实施方案完成沪滇项目。

6.3个项目用以拨代支的方式虚列支出3 864 000元,存在  资金损失风险。

7.未落实确权登记要求,已完工项目资产未移交至村集体 管理。

8.落实后续管理责任不到位,已完工项目未纳入固定资产 管理,账实不符。

9.滞拨财政资金168 282 850元。

10.应付未付工程款及待摊费用35 425 571.18元。

11.2个项目资金下达不及时。

12.违规使用整合资金偿还债务2 720 000.00元。

13.未经报批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二)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等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14.应收未收合作收益村集体收益得不到保障

15.已标注资金228 942 300元未用于边境小康村项目。

16.应付未付工程及待摊费用819 580.49元。

17.1个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

18.未落实确权登记要求,已完工项目资产未移交村集体管理。

19.落实后续管理责任不到位,3已完工项目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

20.未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造成资金闲置       2 000 00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已按规定进行了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健全农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因地制宜确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方案,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向合作单位收取收益,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的收益。二是完善项目后续管理机制,落实后续管理责任,规范后续管护运营确保每一个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按建设目标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建立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用好管好项目资金,优化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持续健康运行。四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权力监督制约,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审核机制,维护社会公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勐海县制定并印发了勐海县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时限,切实抓好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全面剖析《勐海县乡村振兴及兴边富民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和产生的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审计报告反馈的2个方面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