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双版纳州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14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州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及州政府常务会上,主要领导分别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一)高位推动整改工作。州委、州政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统筹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要健全完善审计结果会商、处理、整改等工作机制,要立足微观揭示问题,着眼宏观分析研判、提出建议,推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对2018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做好跟踪问效,对制度层面、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扎实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

(二)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审计局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问题整改并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任务目标。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采取跟踪回访复查、把整改情况纳入下一次审计重点内容等方式,对照问题清单,逐个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做好整改落实。

(三)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县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有的单位对涉及问题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有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督促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完善制度。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建立健全机制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如,州扶贫办制定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将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问题112项,其中:涉及货币计量问题58项金额 559 892万元,涉及非货币计量问题54项。截至201911月底,整改货币计量问题 43 项,正在整改15项,整改问题金额 424 756 万元,其中:上缴国库 24 724 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14 055元、其他纠正整改金额385 977万元;整改非货币计量问题 26 ,正在整改28项。审计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4件,相关部门办结 3 件,其余 11 项正在办理。

(一)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州本级决算草案审计。审计发现的3个问题,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一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 693.23万元已收缴国库。二是财政对外长期借款2 510.37万元未完成整改。三是个别事业单位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 291.43万元的问题,州财政局通过调研,结合预算单位的实际,调整完善了经费保障与预算管理机制,从2019610日起,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2.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未按要求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下拨、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到单位后当年未形成支出等问题,州财政局积极推进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试点,对财政预算编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提高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及时性和执行进度,强化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州企业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销户款列入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州财政局已报州政府批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对勐海、勐腊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8个问题,已整改2个,正在整改6个。补拨和收回违规资金252.74万元,腾退房源20套,安置住户56套。

2.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州土储中心闲置债券资金27 406万元,已拨付12 287.28万元。二是州土储中心分别与三家开户银行签订了专项债券资金监管协议,完善了账户资金存放服务的相关条款。

3.减税降费政策审计。审计发现的4个问题,已整改3个,上缴财政多收费用50.13万元,退还多收企业费用25.36元。未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问题未完成整改

4.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对审计发现多报或少报拖欠金额的问题,11单位已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更新调整,完成整改。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家项目单位对多计工程预算价、多计工程结算价问题进行了整改;勐海县发改委对审计移送线索进行查处,同时进行了罚款;结算项目超计划投资的问题正在整改。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6个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完成整改。一是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有关县规范了借款行为,将以前年度所借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逐年安排化解,已归还违规借入资金22 221万元;二是财政管理方面。县级财政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备费使用;收回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8586.97万元,余额已制定收回计划;上缴财政涉农整合结余资金259.9万元。三是资产管理方面。资产增减未进行账务处理、国有资产闲置并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四是项目管理方面。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违规占地问题,已组织清理并完善手续;涉农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跟踪服务。五是账务处理方面。强化预算编制,杜绝无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问题的发生;已停止向非所辖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81.74万元已上缴财政;超范围支付的2.45万元已收回上缴财政其他方面。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已变更相关公司的法人、董事及监事,暂停业务和注销3家公司;已制定计划逐步消化工勤人员超编问题;已停止事业单位长期租用公务用车行为;违规发放奖金等43.45万元已上缴财政;往来款长期挂账正在清理;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缺位,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问题,经州纪委(监委)查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清退上缴违规资金86.84万元,对3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五)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12个,已整改6个,正在整改6个。一是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较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覆盖率低;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县级自然保护区人员、经费配备不到位、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等6个问题已整改。二是已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等13 944.95万元。三是部分取水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审批;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欠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违规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未足额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6个问题正在整改。

(六)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州扶贫系统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审计发现6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州扶贫办加强与上海方沟通,明确科室责任,完善费用支出项目和支出金额申请流程,强化预算编制,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二是占用专项资金9.67万元,已缴入财政0.97万元。三是未入账资产24.9万元已入账。四是扩大范围支付专项资金的问题,已收缴财政3.2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7.2万元。五是结余在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77.93万元,已缴入财政64.53万元,核销11.3万元。

2.全州交警部门非税收入一条线审计。审计发现5个问题,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2个。已收缴财政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13.12万元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已向社会公告租赁信息,将对外租赁;正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待完成后补记土地价值入账。

(七)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7个问题,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4。一是国有土地收支未纳入账务核算管理,应收未收国有土地租金41.22万元,已收回13.82万元。二是违规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列支不合理费用11.11万元,已收回10.93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四是对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健全;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不良债权未进行清产核资、认定申报和追索;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有效管理和核算等4个问题正在整改。

(八)2017年度州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9个问题,已整改8个,正在整改1个。一是收回违规报销出差期间绕道差旅费0.54万元;上缴财政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收入0.63万元。二是对因职能下划导致超编问题,按相关规定移送州委编办处理。三是相关单位严格预算管理,按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了因公出国(境)费用管理。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对错账进行了账务调整。五是有关单位正在对长期挂账问题进行清理。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截至201911月底,尚有4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问题是体制机制造成的,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二是历时久远、涉及面广等各种复杂原因难以完全整改到位。三是因财政困难、资金紧张暂时难以整改。四是需按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方能整改完成。五是个别单位对审计提出的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力。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制定了整改计划或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二)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积极研究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根治屡审屡犯顽症。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审计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加强整改督导,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加强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推诿拖延、整改造假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应当适时上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