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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业务用房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10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业务用房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8年8月2日,对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实施的“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工程位于勐腊县新城区,占地面积240.20㎡,总建筑面积为1 063.70㎡,4层,砖混结构,建筑总高13.80m,包括室外道路、场院及零星工程。
工程于2014年4月25日开工,2015年2月12日完工投入使用。
该项目送审结算价2 466 188.87元,审定结算价2 229 863.15元。
审计结果表明,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业务用房在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能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执行了工程合同和监理制度,但工程实施中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36 325.72元。审计发现,送送审结算价中存在多计工程量、材料价格偏高等情况,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算工程款责成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
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州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工程结算审计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建设项目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按照审计报告办理结算;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