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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嘎洒镇嘎栋中心小学食堂、厕所、浴室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10
景洪市嘎洒镇嘎栋中心小学食堂、厕所、浴室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于2014年12月28日至2018年6月4日,对景洪市教育局实施的“景洪市嘎洒镇嘎栋中心小学食堂、厕所、浴室建设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嘎洒镇嘎栋中心小学食堂、厕所、浴室建设项目位于嘎栋中心小学校园内,新建食堂、厕所浴室合建,共2 个单体及部分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 399.67平方米,其中:食堂建筑面积为2 093.12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浴室、厕所建筑面积为306.55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一层为厕所建筑面积153.275平方米,二层浴室建筑面积为153.275平方米。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使用。
该项目送审金额4 698 829.48元,审定金额4 276 884.01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景洪市教育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项目的建设。项目在批准建设后,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施工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21 945.47元。审计发现,送审结算价中存在工程量多计、错计、定额选用错误等情况,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算工程款责成景洪市教育局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州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工程结算审计的财务决算工作,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二是新增厕所166.55平方米,建议按照西财教字〔2011〕225号文件要求,正式行文逐级上报州级教育、财政部门批准同意;三是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建设项目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