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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勐混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浴室合建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于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对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的“勐海县勐混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浴室合建工程”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勐混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浴室合建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勐混镇中心小学校园内。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 269.03平方米,其中:教学楼2 376.36平方米、框架结构、四层;学生宿舍3 885.59平方米、砖混结构、四层;学生食堂644.08平方米、框架结构、一层;厕所浴室合建363平方米、砖混结构、二层。工程于2010年7月5日正式开工建设,2013年6月27日完工投入使用。
该项目送审结算价为11 292 641.6元,审定结算价为 10 617 359.33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组织实施下,基本完成了工程的建设,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审批手续基本完整,按建设管理要求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并执行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项目在结算方面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75 282.27元。审计发现,送审结算价中存在工程量多计、错计等问题,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675 282.2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算工程款进行核减。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认真把关,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在相应合同条款中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三是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进行了整改。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已认真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