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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第四中学校舍安全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5-10
景洪市第四中学校舍安全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于2015年5月8日至2017年11月13日,对景洪市教育局负责实施的“景洪市第四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景洪市第四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景洪市第四中学校园内,本次审计范围主教学楼、行政综合楼及场地平整、学生宿舍楼、合班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运动场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教学楼,实际完成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9 723.28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工程于2011年12月3日开工建设,2013年7月17日完工投入使用。
(二)行政综合楼及场地平整,实际实施完成行政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 937.25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场地平整14.33万立方米土方,工程于2011年12月3日开工建设,2013年7月17日完工投入使用。
(三)学生宿舍楼,宿舍楼为三栋连体建筑,建筑面积为 17 678.75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框架结构,工程于2014年2月9日开工建设,2015年9月22日完工投入使用。
(四)合班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工程包含行政综合楼中报告厅和教学楼中多媒体教室的二次装修及弱电工程,工程于2014年12月19日开工建设,其中:弱电部分于2015年2月26日完工,精装修部分于2015年7月26日完工投入使用。
(五)运动场及室外附属工程,实际实施的内容有:室外道路、排水、水泵房、消防水池、管网、电缆等附属工程在内,其中:运动场及宿舍周边道路、水泵房、消防水池、管网、电缆等附属工程部分于2014年2月9日开工建设,2015年9月22日完工投入使用;室外道路、排水工程部分2014年12月19日开工建设,2015年2月26日完工投入使用。
景洪市第四中学校舍安全工程结算审定价合计11 485.40 万元,其中:主教学楼(十三标)4 378.65万元;行政综合楼(十四标)1 378.31万元、学生宿舍(三栋五层连体建筑)4 224.30万元;合班多媒体教室及报告厅(精装修及弱点)423.66万元;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广场、配电房、水泵房、大门、围墙挡墙、钢楼梯、供电及给排水。)1 080.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景洪市教育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审批手续基本完整,按建设管理要求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执行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落实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但项目在结算方面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及超投资计划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 836.82万元
审计发现,项目施工单位因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部分项目费用分摊不合理等情况,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 836.82万元。
(二)项目超投资计划2 837.4万元
1、景洪市第四中学主教学楼、行政综合楼审定工程结算 5 756.96万元,较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投资计划(景发改社会〔2010〕76号)3 118万元,超投资计划2 638.96万元。
2、景洪市第四中学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工程审定工程结算 5 728.44万元,较景洪市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下达的投资计划(景发工社会〔2013〕43号)5 530万元,超投资计划198.4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景洪市教育局按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单位;对项目超投资计划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州审计局建议:工程量签证应进一步规范,如签证资料中一些变更的原因应该有明确的事由说明,一些变更内容应附详细的简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办理资产移交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景洪市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 836.82万元的问题,景洪市教育局已按照审计报告办理结算;对项目超投资计划2 837.4万元的问题,景洪市教育局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