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6年勐腊县接待部门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 :西双版纳州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西双版纳州审计局20177月,对勐腊县2014年至2016年接待部门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次审计调查的重点为勐腊县党委、政府接待部门。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用收支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勐腊县财政局预算安排勐腊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公务接待费用235.8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公务接待费用3年支出306.33万元。

截至20177月审计时公务接待库存礼品及物资4种:石斛88盒、笔筒40个、精品茶具7盒、茶叶(礼品茶127盒、品味之醇3提、丁家寨茶11饼、七子饼2提、国际大通道礼品茶2盒)。

由于购入时未按规范要求分类登记存货入库、出库、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移交盘点时也未按要求登记,报告无法反映金额。

(二)公务接待情况

根据勐腊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提供的《2014年度接待来宾统计表》、《2015年度接待来宾统计表》、《2016年度接待来宾统计表》反映,20142016年勐腊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承接各级各部门检查、考察、调研等接待工作418批,接待 5736 人,7459人次。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后,勐腊县制定的《勐腊县接待工作暂行规定》与上述办法不符的部分条款未对其进行调整修改,截至20177月,仍在执行。也没有制定接待用餐标准。

22014年至2016年度勐腊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无公函接待报销费用54 784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至2016年勐腊县在公务接待违规报销景点门票  58 592元。

2. 2014年至2016年违规赠送礼品和土特产品等30 4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处理:一是责成勐腊县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责成勐腊县应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对违规报销景点门票、赠送纪念品、礼品和土特产品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库存各类礼品物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提出整改措施。

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公务接待经办人手续,公务接待中尽可能做到一事一结,并使用公务卡结账。查找以前年度购买物品会计记录,按照库存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重新登记入账,并做好库存物品台账的入库、出库、结存登记记录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勐腊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按照中央省制定的相关规定,接待工作逐年规范,已采取无公函不接待,不报销门票和赠送礼品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17630,未发生景点门票、礼品等支出。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组织人员查找原因,进一步完善。

通过本次审计,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于2017829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作出了六条补充规定和接待餐饮服务标准。勐腊县已按此规定执行。